为什么写,为什么读,都是大问题。读比较简单,因为,可以杀时间的有趣事情,读书是一种。为什么写,也可以很简单,就是记下自己所想,和自己对话,比如沉思录。
胡泳在《为什么写作》,引了一些,说了一些,都很好。
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之间存在着什么真正的区别吗?无论何者,创造和生产物品的快乐,完成我们可能会引以为豪的事情所得到的快乐,堪称生活的最佳奖赏。
林语堂说:
“一个真正的作家一定要学会去习惯并享受长时间的体力消耗以及与他的劳动息息相关、耳熟能详的所有物质条件,包括钢笔、笔记本、熟悉的书桌,甚至还有放糨糊和剪刀的小罐。他只有喜欢与写作本身密切相关的一切体力劳动,他才能被称为一名称职的作家。”(《美国的智慧》页205)
写作予我以快乐,但这种快乐不是来自爱默生所说的布道者的幸福,即写作者“投身于广袤的时空,修建通往混沌世界和茫茫黑夜的大道,他身后是那些带着野性的、创造性的快乐心情聆听他讲道的人们”。对我而言,写作,是为了弄清自己到底需要什么;不写,就会被生活的大潮裹胁而走,最后不知所终。
社会总是以这样那样的方式试图将我们碾压到一个单一的、平坦的表面上。抵制社会的这种碾压行为,绝非易事。写作,就是对这种压力的一种抵抗,就是要留下一点对抗现实的痕迹。
写作是将世界的噪音关在门外的一种方法。它给我带来独处,但这种独处却并不孤独。
关于写作,李陀在《嚼烂的焦虑》(《读书》杂志2006.1)中有这么一段开场白:
我一直认为文学写作首先是个“手艺活儿”,一件作品,应该也是一件工艺品,也就是说,作品过眼的时候,其中“工艺”含量是第一判断,是评价的头一道关口——好手艺,好作品,不论你从哪儿接触,它一定“打眼”。为这个,每当我遇到一篇新小说,常常不是从头读起,而是从随便翻起的一页读起,从这种随意的阅读里先感受一下这个写作的“手艺”如何,看它是不是一件“好活儿”;如果是,我再仔细从头读起,如果感觉不好,就放一边,以后再说。打个比方,这有点像致力于收藏瓷器的人,一件东西过手,首先入眼的,是它的胎骨、造型、烧制火候,以及釉彩、纹样、开片这些工艺因素,从这些地方一样一样“读”进去,以断定其真、赝、优、劣,以决定是留是舍。
对写作的手艺性,能有一种类似工匠们对手艺的敬重,甚至敬畏(鲁班的故事就是这种敬畏的叙事表达),这在当前的写作中已经不多见。相反,近几年网络写作兴起,让很多人越发认同这么一种说法:写作不过是“码字儿”,什么是好?什么是差?撒开了码就是。但是,讲究、精致的写作还没有到人间绝响的地步。……
再想起老六这句话:“一本做得再好的杂志,过一段时间也会被人们当成废纸卖掉,一本做得再差的书,也基本会永远保留在一个人的书架上。”书,通常是把写作当回事的。可惜啊,现在,也正有越来越多的书,没把写作当回事。
(方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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