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中国律师的光荣与梦想——《我们律师》
主讲:张思之(北京市吴栾赵阎律师事务所律师、全国律协宪法与人权委员会顾问、《中国律师》杂志创始人)
主持:何兵(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时间:2013年12月1日(周日)下午3:30-5:30
地点:中国政法大学(蓟门桥校区)科研楼学术讲堂
张思之:主持人何院长是我的领导,那边的李轩教授也是我的领导,他们二位说我们这儿有一个活动你来,想了半天不敢不来(现场笑),但我确实很有愧,因为来了这么多的嘉宾,怎么个”嘉”法我不清楚,反正嘉宾都来了,我什么也讲不出来,确实有点紧张。但既然已经上了船只好启航,至于上了什么船大家去分析。
今天的题目请何院长作证,我事先不知道,进来后看了这个题目,想起前不久的一件事,我厚着脸皮给大家讲讲这个背景。
上周在苏州开了一个会,这个会是一个民间的组织”历史合作社”主办的,这个名字很好,名字是怎么起的呢?他说我们办什么组织都可能不批,办合作社应该是可以的,所以我们搞历史的人就叫”历史合作社”。历史合作社的任务是什么?——恢复国家记忆。今年搞了第4期,前3期我一无所知,都不知道。第4期是”国家记忆2013致敬活动”,我一个朋友跟我讲这个活动需要你去参加一下。我说我跟历史没有关系。他们说历史界有几个小朋友文章很精彩,这次可能得奖,他们好像有意让你去给他颁奖。
我知道这事大概是前年,历史学界有一个青年历史学者的作文评奖,一等奖获得者是无锡中学的一个女学生(今年高二),文章题目四个字,我确实为之震撼:《土地!土地!》这绝对抓住了中国当前的命脉要害,这个女中学生敢讲土地问题,而且讲得那么精彩获得奖励,她要参加这次活动,我很有兴趣,结果我就去了。过程就不讲了,比较啰嗦。请诸位相信我,第四天最后一天的最后一分钟我都不知道这个活动跟我有关系,因为他们的议程发给我看了,确实没我的事,但万万没想到最后一分钟屏幕上把我的头像打开了,主持人宣布”要给这个人特别致敬”。为什么要特别致敬?是因为这两本书,特别是《我的辩词与梦想》,他们把这本书作为他们历史合作社图书室的收藏品收藏起来,他们认为这本书对恢复我们国家记忆是有帮助的,愿意肯定这本书。我之所以在这里讲这件事,之所以对这件事心里动了动,是因为我下台后有两个历史学者刘刚、李冬君,作者毛喻原不约而同给我讲了一个问题:每一个时代或者每一个时期都有他自己代表的文体。比如汉赋、唐诗颂词、元曲、明清小说等。刘刚跟我讲,鲁迅的杂文应该作为题材立于我们的文学史上,很不幸的是,现在把鲁迅特有的杂文题材给混淆了,很多随笔、小品,特别是网上出的很多东西都冒充杂文,实际不是,因此我们(他们三位)认为律师的东西特别是律师的辩护词应当作为一个特殊的题材立于世上。我有兴趣,当然这不是说人民对律师的辩护词有兴趣,而是认为我们的责任相当重大,我们做律师的人有责任在这方面做出我们的努力,尽到我们的责任,遗憾的是,我今年87岁,86年以前在这方面没有觉悟,非常遗憾。正因为我有这样的深深的遗憾,所以愿意在今天把他们的想法提供给在座的年轻朋友们考虑,以后在你们的日子中是否能够把这一环重视起来,把律师的辩词作为特殊的题材让它风行于世,让它能够作为律师的一部分。
那这里有一个问题:我们的实务跟历史有没有关系?这次我在苏州那样一个特别的环境里逼着我思考这个问题,我的实务跟历史有没有关系?我琢磨了一下,有。不仅仅是我们的实务、我们的辩词,而是很有可能为某段历史或者某项历史的记载。特别主要、重要的是,历史的关怀与律师的关怀,从业务角度来讲有一点是相通的(我只是讲业务的关怀、业务的关注有一点上是相通的),那就是——细节的真实。搞律师的人一定要注重细节的真实,我们做律师的人特别是搞诉讼的人,我觉得应当特别注意细节的关怀。因此在这点上、在这个环节上,我觉得我们两家能够沟通起来,所以我很愿意在这方面来思考一些问题。这是我想向诸位说明我来这里参加这次活动的一个背景。
昨天何院长、李院长让我来参加这个活动,我想着该讲什么?据李院长指示说讲讲律师。我讲律师什么?于是我想了几件事、几个问题和几个方面给在座的朋友们,因为李院长告诉我今天的同学会很多,我看不清楚是大同学还是小同学(何兵:还有老同学)。
第一问题我想讲讲人生的经历。在这两本书里,关于这方面应当说有某些方面的涉及是看不出问题的,从我个人来说,我认为我很简单,我非常简单。但据说我这个人相当复杂,那就算既简单又复杂吧。我说我简单,因为我是从学校门出来后就步入了法院之门,进法院之门后不久改做律师,然后划成阶级右派分子被闭幕了。我基本情况是这样的,所以简单。但人们说在这个过程中,你有种种复杂的表现。那好,我也认。既然是这样,我就想,在我人生经历的过程中,至关重要的是在什么时候对什么问题做怎样的取舍和选择,这点非常重要。在什么时候选择走哪条路有可能影响你的一生,我也是这样。
我想我们的选择、我们的取舍应当依据什么?按我自己的考虑,我在做出选择、在做出取舍时,第一个要考虑的是整个形势;第二要考虑的是我的特长,有哪些长处或者有哪些短处;第三考虑的是我的兴趣,我愿不愿意做。最后很重要的是考虑需要。这里面比较复杂的是对于形势的把握,我不可能要求我们的年轻朋友在做出自己重大选择时首先去研究国际形势、国内形势,这个不好也不应该。但是,我觉得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注意观察国际形势和国内形势会有助于我们对某些问题的思考,有助于我们对今后选择的思考。我现在还在考虑形势问题,不是说我不考虑。
我们选择不是要做阶级分子,而是要有目标,这个目标是做什么人干什么事,根据这样去选择。当前最关重要的,是律师一定要把它作为知识层次里的道德主体,而不是政治主体。“学而优则仕”,那是政治主体,学得好做官了是政治主体。我们也不必把作为一个文化主体,作为一个文化主体可能变成何老师、李老师这样要争取做什么泰山、做什么大师,你们不觉得我们的大师太多了吗?我们的大师太多了,很可悲啊朋友们,我们哪里来那么多大师?问题在于我们自己真的不争气。所以关键在于我们要把自己作为一个道德主体,别人不讲那么多,至少应当像孟老夫子那样”独善其身”,而后“兼济天下”。如果我们连“独善其身”都做不到,“兼济天下”更做不到。归根结底我们做律师的人千万不能把自己局限在一件事上,我们的远大目标一定是、应该是去关怀人的命运、关怀人类的命运。我知道一个数字,每半小时就一个生物被灭绝,半小时一个。人类何时被自己毁灭,不是不应当不去思考的问题。我在苏州讲,我们要掌握自己的命运,我们要关怀人类的命运。只有这样,我们做律师的人才能够有可能在人生历程中走向光明(咱不说光辉),才有这种可能。这是我想说的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律师究竟是干什么的?这当然就与这本书有关,我把这本书里的某些想法概括一下。昨天晚上做了点功课,今天来汇报一下。我们在研究律师是干什么的时候,首先应当提出一个问题:律师应当有自己的历史使命,应当有使命感。同学们会讲,人各有使命,使命是不一样的。对,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你要完成的使命、你所承担的责任是不是有助于社会的发展,是不是有助于别人的幸福。不是我多情,这几天我天天都在想我的同龄人——一个扫桥老大爷。他扫桥扫了11年,那座桥很重要,为了这座桥的安全、干净,为了让人走起来舒适,他可以一个人拿起扫把、抹布搞了11年的卫生,从早到晚11年,这种行为体现着他有使命感。在这方面千万不要事事都足以把自己写在历史上。比如说我办了一个案子要进入历史了,而应当事事都能够让人们挂在心上,不一定是记在心上,挂在心上就够了。为什么我说我们的案子不要总是那么惦记着,因为我办了一个案子要进入历史,我很难压抑自己,我是有预谋的。
在这里我想讲一件事,我与一位年轻朋友(从我这方面讲应当说)交往很深、感情很厚,但我不应当在人家不在场的场合上说三道四,但事关我们的全局。某人在网上发表言论说我在西安某地办某劳教案,我为此而减少了、降低了上百万的收入,与此同时,我主动地拿出我自己的几十万块钱打这个官司,我打赢了,因此我对劳教制度的废除做出了不朽的贡献。不可以这样,亲爱的朋友,你太低俗了,不可以啊,你拿出几十万块钱办这个案子是应该,是你的责任,是义务,你因此而牺牲了多少多少万,那是因为这个案子吗?能够这样算账吗?即便能够这样算账,你做这样的案子时应当这样计算吗?特别重要的是,中国劳教制度的废除,成千上万的人做出了巨大贡献,学界中我特别尊重于建嵘先生写了几十万字的调查报告,论证劳教制度应该废除。我的这位亲密朋友非常看不上眼的一位山东律师魏汝久为劳教的废除不敢讲他费尽了心血,但我耳闻目睹他做出了重大贡献,远比我这个朋友做得多做得好,人家讲了吗?人家讲因为我办这个案子而记一功吗?你办这个案子就把自己标榜为什么吗?不可以这样。
话说回来,做律师的人使命感在哪里?一定是应当把这个社会往轨道上拉、往正确的方向上引,这样才对,而不是别的。由此出发,我要讲,我对目前所谓专家论证持怀疑态度或者持否定态度,有一些事务是不是可以有专家论证?当然可以,但是目前我们律师组织的专家论证绝大多数太烂太臭太不值钱了,我告诉诸位,南方一地省高院的经济庭庭长拉着我跟我讲,“请你回北京告诉某位,他有一件事做得让我们什么都讲不出来,我们只能好把他的意见扔纸篓了。”他说“一个案子可以出具两份不同的专家论证书,一份是同情一方的,另一份是赞成另外一方的,就可以这么干。”我回来了解了一下,人家没撒谎,这真的是大专家啊,就这么干。所以法院把我们的专家论证书扔纸篓非常合理。我亲历我们的专家论证书是空白,最后一页是专家们的签名,上面的大段论证是拿回去由律师在那里写,那叫专家论证吗?那是专家委托律师在那里瞎论证,最后由专家出了名。而这类是有经济效益的,这个经济效益我不知道多少,但我相信,比如说李某某一案专家论证的效益我觉得低不了,但我们能这样做吗?
何兵:张老你还有十多分钟。
张思之:本来想跟大家讲讲怎么样理解律师、理解律师实务,什么样的态度,用什么样的方法,有什么样的问题,看来多余了,时间关系就不讲了。
我讲讲我做律师,现在体会最切的是什么?第一,我觉得做律师的人可以清贫,可以平凡,但不可以低俗,包括吹吹拍拍,比如我在这里说何院长领导如何有方,这事老子不干(现场笑、掌声)。(何兵:我领导无方)。第二,我过了80岁之后才知道苏格拉底讲的”自知己无知”是多么准确,我越来越知道自己是无知的。我有一个长处,我办每一个案子后都要想想、过一过,小结一下有哪些不足,尽管我这样想,但我如实地告诉各位,没有一个不是不足的,所以想达到完美是不可能的,既无知又不足就没有出路,只有好好学习,多读点书要耐得住寂寞,当然我不是不让同学们锻炼身体,你们可以去打高尔夫,但鲁迅讲别人喝咖啡的时间我拿过来读书了,所以多跑跑图书馆吧。到我这个年龄有这种觉悟太晚了,来不及了,87岁再重头读书岂不是成了笑谈?所以诸位吸取我的教训。
最后我讲我的期望,因为二位领导讲在座都是同学们,康德有一句话讲得非常精彩,拿来转为我的期望,赠给朋友们——”勇敢的做一个慧者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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