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记者包永婷
6月24日报道:在第35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6月23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与徐汇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召开线上新闻发布会。
2021年至今,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共办理毒品案件55件68人,其中,贩卖毒品案件居毒品犯罪数量首位,贩毒方式多以零包、少量贩毒为主,利用“网络支付+寄递支付”渠道贩毒的占比近半。同时,受国内海洛因、冰毒等常规毒品消费价格大幅攀升、获取难度不断加大等因素影响,涉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新型毒品违法犯罪呈上升趋势。
小心“蓝胖子”减肥药,含国家一类管制精神药品
近日,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蓝胖子”减肥药贩卖毒品案,被告人张某某在明知其售卖的“TR”(俗称“蓝胖子”)减肥药中含有国家一类管制精神药品安非拉酮,且此成分系毒品的情况下,仍通过朋友圈发布该减肥药广告,向多人售卖。目前,被告人张某某已被徐汇区人民法院依法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我买的时候对方告诉我这药很安全,没有问题,我不知道里面含有毒品成分。”小王在读书时认识了张某某,张某某经常会在“朋友圈”发代购。当时小王正苦于减肥瘦身,看到张某某在朋友圈售卖一款进口减肥药“蓝胖子”,“原装进口”“正规处方药”“减肥效果立竿见影”,还配有购买人吃前吃后的对比图。小王一下子就心动了,便购买了一盒,打算试试看效果。小王吃了几次后感觉并没有瘦下来,反而出现了一些别的症状,“服用后时常会口渴,不想吃饭睡觉,人比较兴奋。”小王回忆道。
检察官提醒,本案中的“蓝胖子”减肥药含有安非拉酮成分。安非拉酮可以通过对人体中枢神经的刺激,使人产生食欲不振的药效,但是长期使用、滥用会影响中枢神经,这种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具有极强的致幻性和成瘾性,被当作减肥药肆意售卖,对社会公众来说,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对于广大国内消费者来说,在通过网络代购进口药品时还是要擦亮眼睛,谨慎代购。
自称“心理治疗师”,走私贩卖毒品被判无期徒刑
在当日发布会通报的马某某走私、贩卖毒品案中,自2020年5月至案发,马某某为贩卖牟利和自行吸食,多次从境外购买含有麦司卡林成分的绿色粉末(俗称“圣佩德罗”)、含有二甲基色胺成分的褐色液体(俗称“死藤水”)以及含有N,N-二甲基-5-甲氧基色胺成分的褐色晶体(俗称“青蛙毒素”),并为逃避我国海关检查,以虚假品名报关,从境外邮寄入境。
之后,马某某通过聊天平台组建群聊,宣称自己是心理治疗师,每周在家中举办治疗抑郁活动,多次组织人员在活动中服用由圣佩德罗或死藤水配制的饮品,告知参与者该饮品可以治疗精神疾病,每人每次收取人民币1500元至3500元不等的费用。经搜查,在马某某处查获麦司卡林5062.91克、二甲基色胺1828.84克、N,N-二甲基-5-甲氧基色胺8.57克。
2021年7月,经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层报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提起公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2022年1月28日判决马某某的行为构成走私、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某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万元。
本案中“圣佩德罗”“死藤水”“青蛙毒素”系国内尚未被熟知的新型毒品,又称为“第三代毒品”,迷惑性强,危害性大,三种毒品均具有与海洛因相当的成瘾性和依赖性。
检察官提醒,本案反映出贩卖毒品的一种极具欺骗性的新模式,不具备医生资质的犯罪分子以“精神治疗”为幌,长期有偿组织多人在其家中饮用新型毒品,由于被组织者无吸毒史,且新型毒品与传统毒品存在外观差异,饮用后的表现也不同于常见毒品,深陷毒品的致幻作用当中,而误以为达到了治疗抑郁的作用。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能时刻加强警惕和戒备意识,不要轻易食用他人提供的具有特殊功能的饮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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