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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拉手”的法律风险

2022-04-05 19:17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4,985 views 我要评论“微信拉手”的法律风险已关闭评论 字号:

“微信拉手”顾名思义就是将微信用户拉进对方指定的群内,简单的行为即可获得大量报酬。表面上看起来如此简单的举动却能带来这么大的利润,其背后的实际操纵者的内心到底隐藏着什么?参与这种行为会不会为你带来法律风险?笔者通过此篇文章将为你揭晓答案。

如果想添加对方加入微信群并不是可以像QQ那样直接搜索加入,而是需要在微信群内人的邀请下方可进入。微信用户如果想进入某个相对具体领域或者地区的微信群,实际上他本身是没有任何办法的。而微信拉手便是针对该类情况得出的产物,即派单人会给接单人大量的电话号码,并让接单人添加好友,待通过后将该指定好友添加进派单人指定的群中,再把群交给派单人管理,随即接单人获得报酬(也有可不指定好友,接单人将自己的好友拉进群即可的情况)。表面上看起来是十分简单且普通的行为,并且利益颇丰。然而这里存在的最大的隐患是,接单人并不知晓这些人被拉进群后,派单人会在群中进行什么活动。如果是普通的商业宣传或者广告推广并无大碍,但多数情况是进行诈骗抑或赌博等行为,此时如果事实已然发生,接单人本身则为帮凶。

就目前而言,微信拉手的群用途包括以下4种情形:

1.正常推销

就正常推销而言,由于派单人的目前就是用于商业推广,一般来讲接单者的风险不大,接单者的酬劳也会相对较低。

2. 股票割韭菜

股票割韭菜的行为,因股市自身的合法性,只要不被定义为诈骗或杀猪盘的性质,接单者一般也不存在法律风险。

3.杀猪盘(诈骗)

杀猪盘(诈骗)是指,诈骗分子准备好人设、交友套路等猪饲料(手段),将社交平台喻为“猪圈”,在其中寻找被诈骗分子称为“猪”的诈骗对象,通过建立恋爱关系,即“养猪”,最后骗取钱财,即“杀猪”。一般情况下,杀猪盘均为爱情骗局,不过也不乏存在酒托、茶托、以及赌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被害人造成损害,那么将之拉入群中的接单人则会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的规定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规定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4.赌博

虽然赌博行为也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的违法行为,然而由于该条第三款的规定,即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微信拉群拉手进赌博群情节严重的,应当按照刑法第303条第二款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下列服务或者帮助的,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一)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

总的来说,微信拉手作为一种当下热度很高的兼职工作,其高额的利润下隐藏的风险也是十分巨大的,如果该群被不法分子当作犯罪的工具,那么作为接单人也需要为此承担法律责任。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律师建议想要兼职,还要去寻找相对正规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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