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打刑事官司找邢环中律师 【咨询(微信):13918930001】

忘记密码
  

济南地产商七年洗冤录:两次被判无期后获无罪释放

2018-12-17 20:19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5,327 views 我要评论济南地产商七年洗冤录:两次被判无期后获无罪释放已关闭评论 字号: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陈惟杉 | 济南报道

(本文刊发于《中国经济周刊》2018年第49期)

今年9月12日,济南地产商刁继龙被无罪释放,这距离他在2011年7月7日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已过去7年多。

其间,2013年11月、2016年2月,济南市中院两次判处刁继龙无期徒刑;2014年12月、2017年9月,山东省高院先后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为由,两次裁定撤销原判,发回济南市中院重审。

7年时间、两次被判无期、两次被省高院发回重审,重获自由的刁继龙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感慨:“我的案子有那么复杂吗?”

奥体西苑项目1-2# 地块现状(《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陈惟杉 | 摄)

>> “检察院不捕你,但我们不放你”

2011年7月6日,正在济南市历下区舜耕山庄组织公司人员开会的山东楷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楷康公司”)总经理刁继龙被警方带走,原因是涉嫌合同诈骗。

事起刁继龙被捕的3个多月前。

2011年3月15日,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下称“历下区分局”)经侦大队接到张华报案称,山东明洋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进于2010年9月、11月,先后两次利用签订借款合同诈骗她共计795.48万元,至今没有归还。

5月11日,历下区分局立案侦查董进合同诈骗案。

刁继龙为何会卷入董进合同诈骗案?历下区分局经侦大队经调查认为,其与董进利用虚假的担保,虚构收购事实,签订借款合同后拒不归还。

一份盖有历下区分局经侦大队公章的“发破案经过”文件称,董进以刁继龙的楷康公司开发的“凤还阁院”商品房项目做抵押担保,与张华签订借款合同,“但该商品房并未取得土地,没有任何手续,房子根本不存在,该合同的担保是虚假的。”而刁继龙分得795.48万元中的319万元。

2011年7月7日,刁继龙被拘留。一个月后,历下区分局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刁继龙。

但在当年8月13日,历下区人民检察院做出不予逮捕决定书,称“犯罪嫌疑人刁继龙犯罪的事实不清”。因检察院不予批捕,同日,历下区分局向济南市看守所发出释放通知书。

但刁继龙并未因此重获自由。他回忆,当时有历下区分局办案人员对他说:“老刁,检察院不捕你,但我们不放你。”

在历下区人民检察院做出不予逮捕决定书的前两日,即8月11日,山东省中医院职工蔡爱华等人到历下区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称,楷康公司在没有取得房屋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以返本销售房屋的形式,面向社会不特定人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00余万元。所谓“房屋”即指“凤还阁院”商品房项目。

2011年8月12日,历下区分局对楷康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历下区人民检察院做出不予批捕决定、历下区分局向济南市看守所发出释放通知书的当天,刁继龙再次被拘留。

刁继龙回忆,自己从看守所出来后,“坐着警车在街上转了一圈后又被带回了看守所”。

有购房者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说,其在2009年济南秋季房展会上看到“凤还阁院”项目广告,均价为每平方米7000多元,并在2009年年底、2010年年初时缴纳30万元预付款,“当时知道项目的土地使用证没有办下来。”

据这位购房者回忆,2011年“五一”前,自己听说项目用地可能出现问题,到楷康公司询问时,对方还给出了退还预付款的选项,“五一”后他才得知刁继龙被抓。“报案时历下区分局经侦支队很热闹,一直到第二天凌晨一两点,很多购房者连夜做笔录,因为当时得到消息说检察院可能要把他无罪释放,我们以为他是诈骗后要跑。”

2011年9月13日,历下区分局以刁继龙涉嫌合同诈骗、集资诈骗再次向历下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捕,查明的犯罪事实中除楷康公司“公开向社会出售实际并不存在的‘凤还阁院’楼盘房屋”外,还包括其与董进预谋骗取张华资金等。

此后,历下区分局多次以“案情复杂”为由,提请批准延长刁继龙羁押期限。

>> 两次被判无期,省高院两次发回重审

2012年10月15日,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刁继龙犯合同诈骗罪,向济南中院提起公诉。

济南中院认为,刁继龙合同诈骗的事实包括两起:一是公开向社会出售实际并不存在的“凤还阁院”楼盘,以签订购房意向书并缴纳预付款的方式骗取94名被害人的购房款近3000万元;二是其与董进合谋,以后者在楷康公司“开发”的“凤还阁院”楼盘中拥有房产作担保骗取张华资金。

2013年11月7日,济南中院判处刁继龙无期徒刑。宣判后,刁继龙不服,上诉至山东高院。

2014年12月24日,山东高院做出裁定,认为“原审判决认定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济南中院重审。

2016年2月1日,济南中院维持原判。刁继龙再次提出上诉。

2017年9月22日,山东高院做出终审裁定,济南中院此前的判决再次被撤销,案件被发回重审。

山东高院认为,原审法院在重新审判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未保障上诉人刁继龙申请证人陈勇出庭作证等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

陈勇是谁?其未能出庭作证为何可能影响公正审判?

陈勇,2009年时系济南市历下区燕山工业小区开发建设总公司(下称“燕山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楷康公司正是与燕山公司合作开发位于奥体西苑项目1-2#地块内的项目,即楷康公司对外宣称的“凤还阁院”楼盘。

两家公司签订的《奥体西苑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下称“合作协议”)显示,燕山公司承诺经招拍挂取得奥体西苑土地使用权后,将合作项目用地独立出来办理单独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并承诺于2009年10月15日前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刁继龙在几次庭审中均称,“凤还阁院”项目是真实存在的,因燕山公司违约,才无法实际履行,他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但济南中院此前两次均采信燕山公司计划科科长昝戈的证言:2009年8月,燕山公司与楷康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只是一个意向书,因为当时土地还没有招拍挂,即使参加竞标,也不一定就能拿到土地。“不清楚楷康公司已开始对外销售房屋,也没听说过‘凤还阁院’楼盘。”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看到陈勇写于2016年8月5日的一份“证明材料”,其中所述内容与此前济南中院予以采信的昝戈证言完全相悖。

陈勇称合作协议并非草签意向,而且根据合作协议约定,燕山公司必须拿到项目土地,而非“不一定拿到项目用地”,这是由燕山公司作为政府土地熟化平台的性质所决定的。他还表示,楷康公司“在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时先采取‘让利认购’是通用正常的商业行为,是燕山公司认可的”。

案件于2017年9月22日第二次被发回济南中院重审,在因需要补充侦查两次建议延期审理本案后,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9月10日做出不起诉决定,给出的理由是:“本院认为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认定的犯罪证据不足:现有证据证实刁继龙具有非法占有涉案资金主观故意的证据不足,致使本案证据未能达到确实充分,不符合起诉条件。”

2018年9月12日,济南市看守所释放刁继龙,而释放证明书中原因一栏的表述为“其他”。

时隔7年多,刁继龙重获自由。

>> 冤案7年难平反因涉“官贷”?

从刁继龙被批捕的过程中可以看到,几乎在历下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次对刁继龙涉嫌合同诈骗案决定不予批捕的同时,历下区分局便对楷康公司另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并对刁继龙进行拘留。

在被羁押的7年多里,刁继龙写下多份“申冤书”。他在2018年3月致山东省监察委领导的申冤书中称,自己是历下区分局从事高利贷经营行为的受害者。

刁继龙为何认为自己卷入的民间借贷事涉历下区分局?

2013年11月的济南中院判决书称,2010年7月,董进与齐贵舟相识后,得知齐贵舟受张华委托进行资金投资。为满足齐贵舟提出的借款需提供担保的要求,董进与刁继龙合谋以董进在“凤还阁院”楼盘中的房产作担保骗取资金。当年9月、11月,董进先后骗得张华658万元、137.48万元,合计795.48万元。(编者注:董进先后以月息6%借款700万元、140万元,在扣除“砍头息”后实际到手658万元、137.48万元)董进分得476.48万元,刁继龙分得319万元。

齐贵舟是张华的亲家,他的另一个身份是历下区分局民警。

刁继龙称,319万元是自己从董进处借得,“为期3个月,月息13.2%(42万元)。事先并不清楚董进的资金来源。”换句话说,刁继龙认为董进是借款主体,自己只是向董进借款,并称董进给齐贵舟讲的拥有楷康公司房产一事是其个人编造。

刁继龙说,自己已于2010年10月、11月分三次向董进支付利息,并在借款到期后得知董进的资金来源,在2010年12月到2011年3月间付清319万元本金。

在刁继龙提供给《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的一份书面自述材料中,称自己在2011年7月5日,即被刑事拘留前便被非法拘禁,其间,齐贵舟曾对他讲,董进没有钱了,让我替他还上就放我。“他们折磨了我一夜,我真的承受不住了,没有办法,不该我还的钱我也只有答应替董进还了。” 刁继龙称,他迫于压力又替董进承担债务339万元。

按照刁继龙的说法,他已经偿还张华658万元。判决书也显示:借款到期后,刁继龙、董进拒不归还借款,张华向公安机关报案,刁继龙归还给张华658万元,张华实际损失53.48万元。

张华放款的月息为6%,已属于高利贷。而既是张华亲家,又是历下区分局民警的齐贵舟在其中扮演什么角色?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注意到,2010年6月,齐贵舟为负责人的济南市新大洲贸易中心解放路分中心(甲方,下称“解放路分中心”)与张华(乙方)达成一份“合作协议”,乙方委托甲方办理经济贸易合作服务事项,并规定甲方所选择的合作伙伴或者合作项目与乙方签订正式合同并履行结束后,乙方应当向甲方缴纳一定的经济贸易咨询费用,为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二。

那么,齐贵舟担任负责人的解放路分中心又是一家怎样的机构?营业执照显示,其地址位于历下区分局院内,一般经营项目中包括“经济贸易咨询”。

记者在一份“营业单位开业登记申请书”上看到,解放路分中心的隶属单位为“济南市新大洲贸易中心”,而后者的主管部门(出资人)是济南市公安局。

刁继龙称,董进名义上向张华借款,齐贵舟是借贷中间人,但实际上齐贵舟才是资金经手者,张华只是个幌子,真正的资金来源是历下区分局公款,在放出的款收不回来后,历下区分局实质上是在为自己追债。他甚至猜测称,历下区分局希望拿他的钱去补无法收回的贷款的窟窿。

历下区分局宣传部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证实齐贵舟确实曾是历下区分局民警,但否认历下区分局曾参与放贷。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试图联系齐贵舟、张华,但截至发稿,对方并未接听电话。

>> “2000万元资产失踪”是否是造谣?

2018年9月,被无罪释放后的第二天,刁继龙便前往历下区分局要求返回其被扣押的财产。

刁继龙介绍,他曾多次联系历下区分局经侦支队相关负责人,对方称需要检察院出具通知才能返还扣押清单中现有的财产。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方面则称,相关办案人员已经借调至最高检,需要等他回来才能开展相关工作。

历下区分局经侦支队负责人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正常程序应为公安机关将扣押的财产移送至检察院、法院,但对方要求公安机关代管,“现在需要检察院给出文书,我们该怎么解决再怎么解决。”

“关于财产返还一事,几个月来历下区分局与检察院之间一直在踢皮球。”刁继龙说。

2013年11月济南中院的判决书显示,案发后,扣押、冻结刁继龙的财物价值超过777万元,其中包括超过170万元现金、8辆汽车、一宗办公用品、一块手表等。

但刁继龙认为,除去扣押清单中的财产,他还有大量财物不知去向。

刁继龙称,其位于佛山公园附近的皇冠山庄住宅中的贵重财物被洗劫一空,在他开列的一份“丢失的财产的部分清单”中,包括徐悲鸿画的马一幅、宋代瓷瓶一个、现金40余万元等在内的古玩、字画、现金,总价值超过2000万元。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看到的一份“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扣押物品、文件清单(皇冠山庄)”显示,被扣押的物品共14件,主要为电视机、微波炉、写字台、沙发等电器、家具。其中并没有刁继龙所称的古玩、字画、现金等物品。

对于是否有被扣押财产并未出现在扣押清单中的问题,上述历下区分局经侦支队负责人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回应说:“这是造谣,扣押时都有见证人签字。”

双方各执一词。

此外,刁继龙还称扣押财产被违法处置,有办案人员将其车辆扣押后,个人长期使用多部车辆达4年多,仅在济南市区的治安卡口上就显示了百余次。刁继龙曾就此向办案单位提出疑问,对方称这是因将被扣车辆开往拍卖行造成的。

除去要求办案单位归还被扣押的资产,刁继龙也要求获得国家赔偿。

10月9日,济南中院受理刁继龙国家赔偿申请。12月5日,济南中院做出国家赔偿决定,自2011年7月7日被刑事拘留至2018年9月12日被释放,共计被羁押2625天的刁继龙获赔偿金747442.5元,另获精神损害抚慰金261000元,两者相加约101万元。

而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的多位“凤还阁院”购房者均表示,多年来由于案件始终未能结案,当年缴纳的预付款至今也没有被返还。

]]>

Comments are closed.

会员登录关闭

记住我 忘记密码

注册会员关闭

小提示: 您的密码会通过填写的"电子邮箱"发送给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