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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需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管理,自社区矫正宣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接受电子实时监管……”日前,徐汇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内,徐汇法院对一例适用缓刑且判决生效的罪犯宣告实施电子实时监控。 值得一提的是,该案的刑事判决书中在对被告人梁某判决适用缓刑的同时,将 “接受社区矫正,实施电子实时监管”写入刑事判决书,并将“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管理、自社区矫正宣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接受电子实时监管”等要求一并写入判决。在刑事判决书中载明对适用缓刑的社区服刑人员实施电子实时定位监管,并在法庭上完成宣告,这在国内尚属首次。
记者了解到,被告人梁某因琐事与邻居产生纠纷,遂多次通过翻爬阳台方式进入邻居家中实施盗窃,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随着徐汇区人民法院刑庭审判长朱以珍手中的法槌落下,徐汇区司法局当庭进行社区矫正开始宣告,并由社区矫正民警当场为该罪犯佩戴“电子脚环”实施实时定位监管(如左图)。判决生效当日,徐汇区司法局的矫正民警对其进行宣告,要求该名社区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遵守社区矫正各项工作规定,强化对象的在刑意识。梁某的母亲作为他的联系人也表示会督促其按规定进行使用,并按时参加在刑期间的各类相关活动。 据区矫正中心负责人冯健介绍,电子实时监管措施,是一种穿戴式电子监控装置——俗称“电子脚环”。电子脚环的外形像是一只电子表,一旦戴上就解不开,只能剪断。在接下来的3个月监管期内,梁某的脚踝上将一直戴着这只脚环,洗澡、睡觉都不离身。“该套设备通过‘北斗’定位,用于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实时定位监管,适用于重犯率高、居住地不确定或经常需要出差的服刑人员。一旦服刑人员人为破坏‘电子脚环’,后台将收到警报,相关人员会立即进行联系,今后这样的监管模式将全面铺开。” 佩戴“电子脚环”的对象必须在管辖范围内活动,来自社区的矫正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通过该套设备设置的“电子围栏”,一旦服刑人员接近被害人或代理律师,或者是其他设定其不能前往的区域,脚环会向监控中心发出报警信号。“服刑人员手中的接收器还可以接收信息,我们会通过平台及时通知他需要参加的课程或是社区劳动时间。此外我们还可以通过后台观察他的活动轨迹,对他的实际居住地进行确认,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起到了很大作用。”据了解,电子监管的平台中还预留有电子签到等功能,全面施行后或可与现行的社区签到系统并轨,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减轻工作负担。 当天,徐汇区法院还和区司法局共同签署了《徐汇区关于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电子实时监管的实施意见(试行)》,今后相关部门将通过调查评估事先告知、被告人知情同意并自愿承诺、通过判决予以确认、明确佩戴要求及流程等措施,进一步规范电子实时监管工作,切实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有效监管。而在裁判文书中载明对适用缓刑的罪犯实施电子实时定位监管,并在法庭完成宣告和交接,这对在制度层面进一步保障审判和社区矫正工作的无缝衔接无疑有着重要的意义。 记者 姚丽敏 相关链接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协助,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目前,社区矫正适用对象包括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以及被剥夺政治权利在社会服刑的五种罪犯。 2012年以来,本市司法行政部门联合公检法等部门,积极推进“电子脚环”试点工作。迄今为止,徐汇区司法局已经累计对53名社区服刑人员实施电子实时监管,通过运用这种技术手段,切实加强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据了解,我区社区服刑人员已经连续三年保持零重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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