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讼按:邹碧华走了,作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他以一个司法官的身份罕有地赢得了整个法律圈的尊敬。
在法律界,邹碧华的演讲一直是一个传奇。12月9日,上海法院律师诉讼服务平台正式开通,邹碧华正是这一重大创新的主力推手。仅在半个余月前,在全国律协民委会2014年年会上,邹院长曾以一段30分钟的演讲描绘了上海法院的信息化蓝图。
和以往的任何一次演讲一样,这个“法院系统最好的产品经理”嬴得了全场雷鸣般的掌声。但没有人想到,这会成为他的最后一次演讲。
今日,无讼独家整理了邹院长当日演讲,纪念这位一生致力于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伟大法官。」
说到法官和律师关系,我想分四个方面来讲:良性互动关系。然后讲讲我们怎么通过司法公开,通过司法为民的举措,通过我们对权利的可视化,来加强我们两者之间的关系。
| 良性互动
法官和律师是怎样的关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史蒂文大法官在评论布什诉戈尔案的时候,说过这样一句话:社会公众对法院的信任是公共的财富,是经过许多年才缓慢的建立起来的,对于维护法治及其重要。
法官和律师的关系是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之上。著名的律师德肖微茨讲:社会信任是社会的“道德资本”,这种资本是一代又一代法律人集聚起来的。
法官和律师相互对立、相互诋毁、相互勾结、违法违纪,这都是不正常的关系,我们应该控制好法官和律师的关系,使之走向正常,我认为要做到四个相互:
一是相互独立。法官和律师承担不同的角色,共同维护法治。法官在审判席上面,律师坐在当事人席位上面,彼此在角色上面有分工,相互之间是独立的。
二是相互配合。法官和律师在法庭上面扮演的角色不同,但是两者之间有一定配合关系。在法庭上,法官要认真地倾听,而律师要积极地展示案件的细节,展示对法律观点的一些思考,这需要双方之间进行配合。
三是相互尊重。讲到相互尊重,这个话题我印象很深。曾经有一次,我到美国一个地区的法院考察,那边有一个对中国特别友好的法官,有一天对我说,邹法官你穿上这件法袍。我说干什么?他说你跟我去开庭。我就穿上他的法袍跟着他去了。
结果那一天开庭很有意思,后面是办公室,前面是法庭,旁边一扇门,两个穿着法袍的人从门里面走进来,里面的人都愣住了。
我们坐到了审判席,他跟双方律师说,我今天邀请我在中国的同行,穿着我们的法袍坐在我边上,观察我庭审。你们觉得有没有问题?
结果两个律师站在那,必恭必敬地对这位法官说,没有问题,法官大人。然后又很有礼貌地对我说,欢迎中国的法官大人。
接下来开庭开到一半,双方律师火药味上去了,说话就变得比较尖刻了。法官这个时候招招手,让两个律师过来,说你们两个注意一点形象好不好,别吵得这么难看。
后来开完庭,法官跟我讲,法官在法庭上面是不可以当着当事人的面批评律师的,那样他会很没有面子。我们是一个法律共同体,应该照顾他职业的便利,这是法官给予律师基本的尊重。当时这个细节给我印象特别深刻。
后来我在长宁区法院当院长的时候,出台了一个《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就是受这件事启发。我们有一些年纪很轻的法官,气比较盛的时候,指着律师席上面六七十岁白发苍苍的老律师说,你这么多年怎么混的?我曾经听说一起这个案例,心里面特别难受。我认为法官和律师应该相互尊重,这是一种良性互动关系的一个起点。所以在这一点上面,我们双方应该共同努力。
四是相互学习。法官有法官的视角,更容易偏重于理性。律师为了维护一方当事人,可能有更多感性因素。两者相互配合,可以带来很多新的东西。
曾经有一个关系很好的外国法官朋友对我说,法官在法庭上应该把律师看作老师,因为你不可能在每一类案件当中都是专家,你遇到一个特殊案件的时候,那个律师就会教给你这个领域的相关知识,所以你应该把他视作专家。我觉得这个理念也是非常必要的。
律师对法官的尊重程度,表明一个国家法治的发达程度;而法官对律师的尊重程度,则表明这个社会的公正程度。我是比较赞同这句话的。
很多时候我们看到一些国外的法官,他们给我们的印象是很值得信任。但到达这个阶段是需要时间的,需要几十年、上百年。我们国家从恢复法院到现在也就三十多年的时间,可能离职业化、专业化的程度还有一点距离,我们法院还需要进一步努力。
这一轮司法改革,法官遴选制度也要进行变革。比如说上级法院不再直接从本院产生法官(音),而是要从下级法院当中择优,并且要面向社会公开选拔。
对此,我们上海法院会把大门打开。在政法委统一安排下,人事局准备把律师进入法院的考试独立出来,不再跟普通的公务员考试混同。进入高级法院可能需要十年以上的律师从业经验。法官和律师把职业准入相互打开,可能也是有助于我们共同成长。
| 司法公开
这一轮司法改革中,上海高院被确定为全国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改革试点,我们在司法公开上面的改革力度很大,因为只有公开,只有让司法处于阳光下,我们的共同体才能更健康地成长。
规范、过程、环节、文书,各个方面都要全面公开。现在我们打造了十大司法公开平台,有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新闻信息、12368诉讼服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平台等。在知识产权保护平台上面,全世界各个角落都可以看到我们的法官介绍;12368诉讼服务平台则是全国法院系统第一个面向公众的服务平台。
庭审公开。我们庭审直播平台的单日点击量最高超过7000万人次。庭审公开,让法官处于公众的视野之中,法官在法庭上面的表现会特别得体,这个价值不可低估。
这也需要利用一些新媒体引导舆论。案件代理人在互联网上面发微博、发微信,可能对我们司法有一些评价。我们法院也是。比如说在李旭利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罪上诉案件当中,庭审过程中我们做了直播,庭审结束后开了新闻发布会,宣判结束的这一天同时把裁判文书传送到互联网上面,让全世界都能看见,这里面没有见不得人的东西。
我们也在电视台做一些法制栏目,上海法院跟两家电视台合作了三个法制栏目,现在一年下来有181档节目,每两天就有一档。《庭审纪实》2013年获得了全国好新闻电视栏目一等奖。
裁判文书公开。我们现在公开的裁判文书是77万件,这个数字本身不值得炫耀,但有一样东西是值得一提的:现在文书实现了自动化屏蔽和一键上网,一些个人隐私信息,如银行卡卡号等,可以自动过滤掉。有了信息化的支撑,裁判文书在判决做出后七天内上网的上网率达到99.13%。这个数据,我认为值得炫耀的。
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3年司法透明指数,我们排名第一。全国31个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平均分数是42.3分,上海高级人民法院是76.5分。这是外部对我们的评价。
| 司法为民
司法为民首先要解决打官司难的问题。打官司难大家知道,立案难、查询难、找人难等等。12368诉讼服务平台,一站式的,律师找法官找不到,通过这个平台一定可以找到。我们有一个管理平台,上面有电话接听、电话留言、电话查询、电话提醒、电话统计管理功能,律师有时候找不到法官了,通过留言功能把电话信息发到法官工作台上面,法官那边不处理,这边系统就会亮红灯,这是非常好的平台。
闸北区有一位89岁的老太,遇到一起相邻关系的纠纷,她不知道怎么打官司,通过12368,两个月内立案,开庭,申请执行,执行完毕,应该说这个平台还是非常重要的。
12368平台今年开通以后,共处理了7.6万个来电,还不包括自动的语音查询,有效的办结率99%。至于满意率,电话回访时87%感觉是很好,13%感觉还可以,总体对我们这个平台的服务非常满意。
实际上开通12368平台,给我们法院增加了很多压力、负担。但我们高级人民法院的崔亚东院长说过一句话,我特别赞赏,他说“把方便让给群众、把困难留给自己”。面向社会,建设服务型的法院,应该说这是一个非常好的理念。
解决立案难。这是南方周末报纸上面剪下来的漫画,立案庭上面立了一个牌子:某年12月份全体法官到了预产期,欢迎明年再来。相信我们的律师,到年底都会碰到立案立不进去的问题。之所以法院到年底会这样,涉及到数据排名问题。数据排名重要还是群众满意重要?上海法院同样给出了答案:崔亚东院长要求全市法院树立正确的绩效观,“宁可排名全国倒数第一,也要坚决解决立案难”。
我们怎么解决数据排名问题呢?几个措施,首先是评估数据的改革,我们把影响收案的评估数据——如同期结案率——取消了,这样拦案就没有用了,这可能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其次是立案工作改革,采用信息化手段,只要有投诉就可以查到。
2013年12月份,上海全市收案4.58万件,比同期上升了42.9%。立案难的问题,我们这边应该不会有太严重的问题了。
开通律师服务平台。这个服务平台是给律师、当事人,以及给公众的。上海市律协把上海市律师的身份认证资料给了我们,上海所有的律师都在我们平台上面,每个人有一个账户。在这个平台上,律师所有的案件都有,申请提交材料,查询自己的案件进展等等,这个上面提供了大概二十几项功能。
这一项功能可能目前我们是最领先的。很多地方的网上立案功能,是网上立案审查,说你这个符合立案条件,请你带上材料到我们窗口立案。我们这一次网上立案,要真正让大家在自己的律师事务所把案立起来。
我们首先解决一个问题,推出“一站式”网上缴纳诉讼费的服务,跟银行、第三方付费平台合作,让他们提供这个服务,跟我们系统对接。对接以后,发送缴费通知,当事人再登陆我们网站进行付费。完成缴费以后,再通过快递公司把材料交给法院,法院把相关材料交给当事人就可以了,这样我们就真正实现了足不出户。
这项功能,目前只对上海律师开放,接下来准备跟北京的律协谈一下,在北京那边把身份认证资料拿过来,我们为北京的律师每个人创建一个账户。只要能够完成身份认证,我们的硬件支持系统甚至可以为全国所有的律师都创建账户。
至于庭审排期问题,系统对律师的开庭日期是自动避让的,不可能让两家法院排在同一个时间让你开庭的,计算机系统可以给你解决这个问题。
关联案件自动推送功能,这个我们已经实现了,只要把案件的当事人信息传到平台,计算机系统会自动把你起诉的对象、在上海法院的关联案件、所有涉及到的关联案件,自动推到你的工作平台里面。如果希望阅卷,选中这个案件,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就会把电子卷宗推送给你。
网上阅卷功能,我们过去网上阅卷,大家来到法院的阅卷大厅里面,给你一个所谓的网上阅卷,这是电子阅卷。真正的网上阅卷,坐在办公室可以看到我的卷,这才是真正的网上阅卷。我们现在选了两家法院,闵行和宝山,一般历史案件都有电子卷宗,随时随地可以推给你,这没有问题。我们现在在努力实现一项功能,即在办案件的阅卷,律师们在办案的每个环节把案件的材料扫描到系统当中来,这样实现在办案件实现互联网的阅卷。
我们简单地评估了一下,比如说互联网阅卷,每个案件减少一次跑法院阅卷的时间,上海律师参与上海法院大概20万件案子,可以节省60万个小时的工作时间,可以减少10万次的车辆往返,可以减少很多这类没有必要的消费。它的社会价值是巨大的。
另外我们开通网上证据交换的功能,这个我们现在通过互联网建立,我们跟有关的服务商正在谈,给我们建专线的事情。上海地域范围内做这个证据交换已经没有问题了。
这个价值大在什么地方?法官跟双方律师,通过三方会议系统实现简易的进行证据交换。比如说你在北京,这个律师在上海,法官把双方电话接通,搞一个证据交换,通过这个平台,把相关的信息推送给对方看一看,对方也推给你看一看,可以减少多少次出差的时间,这对我们整个法律行业、法律共同体的建设,有巨大的社会价值。
| 权利运行可视化
最后一个部分是权利运行可视化。通过信息化的手段,立案、接待、调查、合议、讨论,到拍卖、发还,所有的都实现权利运行可视化。比如说款项发还的细节,执行款的发还问题,法院管理这些存在很多难点,实践当中就导致了我们很多律师在这个问题上面很挠头。但我们现在做一项技术改造和升级:
我们过去出问题,容易出在什么地方?我们过去法院专门有一个代管卡系统,所有当事人付过来的执行款、担保款也好,这些款进到我们法院的账户里面,进来以后每一笔款项是需要我们法官到财务这边认领,说这个钱是我这个案子当中的钱,这样就出现了人工识别的滞后性,我们实际上有大量的款项是无法识别,也无法实现即时管理的。
我们是怎么改造的?我们跟银行谈妥,他们给我们建立二级账户代理。什么意思?进入到上海市某某人民法院的账户里面的款,我们给当事人付费的账户号是特定化的,是你这个案件当中才有的账户号。你在付款的时候,实际上银行已经自动把你这笔款项识别为某起案件某方当事人付的款,这个钱付进来,整个审判执行、流程管理系统就会自动抓到这个信息,纳入到监控里面来。如果执行款超过三个月没有发还,红灯就会亮起来。五个月没有发还,红灯亮起来,高院监察室就能马上看到并关注。这样就把这些款项置于可视化的状态。我们讲权利可视化,这个权利要让大家看得见。
诉讼保全的例子,我们在互联网上面开了一个诉讼保全的申请功能。大家不要小看这个功能,我曾经统计过我们诉讼保全的情况,一统计,我觉得挺糟糕,平均需要10到15天,时间挺长的。这个钱一到账,要查封,最好今天去,但拖到10到15天就可能出现很多找领导、找关系、托朋友的情况。由于这个统计是领导关注的事情,下面就开始紧张起来。很快,我们效率大为提升,两到三天就把保全的问题解决了。我一开始还有一点沾沾自喜:管和不管果然不一样。
但后来发现还是有投诉,有一天接待投诉的当事人,我问为什么还要投诉呢?对方说有一个法官,在他递交申请的时候,不让他填写申请日期。类似的问题我们是很难看见的。但我们现在搞信息化,把申请放在互联网上面进行,回车键一敲,日期就自动生成了。这样,全上海所有的诉讼保全就都生成了一张图表,超期情况怎么样,完成情况怎么样,时间最长是什么案件、最短是什么案件,都可以看见。这意味着我们把法院的管理权交给大家了,事实上就变成法律共同体共同管理的法院。
我们觉得权利可视化、司法公开,要逐步向这个方向发展,这是代表我们法治在不断的进步。我们还是要双方共同努力,构建法官和律师良性关系,打造新型的共同体。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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