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个人本事不大,运气却不错,结识张思之先生并成为他的忘年交,是我一生的幸事。我知道先生喜欢我,而我对先生,也不仅仅是景仰,还有,我喜欢他!八十华诞庆典上,先生以他一贯的激情和谦逊致答谢辞,一头的白发和一脸的沧桑,一腔的热血和一身的正气,全场无不为之动容!举杯的刹那,先生发现了躲在角落的我,赶过来一把将我抱住,我强忍着的泪水夺眶而出。
一
第一次见思之先生,是1980年,在电视上。我刚上初一,学校组织师生露天观看公审“四人帮”。令我愤愤不平的是,居然有人为那些罪大恶极的家伙辩护!记得当时我还问过老师:“替坏蛋说话,他们吃了豹子胆?不怕一块儿被判了么?”
坐在辩护席中央的正是张思之先生。从那时起,他就踏上“为异端辩护”的荆棘之路,也注定了他屡败屡战、饱受误解和打压的宿命。
再见先生,十八个春秋已然飞逝。我作为《中国律师报》记者,列席一次律协与检察院的座谈会,一片互相吹捧声中响起了铿锵之音:“即使只能做花瓶,我也要在里面插一枝含露带刺的玫瑰,而不是一把狗尾巴草。”仿佛瓦釜雷鸣中的一声黄钟大吕。见惯了律师谄媚权贵、奴颜婢膝的丑态,我不禁心底一震:“中国律师界还藏有这样的高人吗?”忙请教旁人:“他是谁?”“连张思之都不认识吗?为四人帮辩护的大律师啊!”我想我肯定是满面羞红,心中连道“惭愧”!
后来承蒙先生惠赠月旦版《我的辩词与梦想》,读之竟有涤心荡肺、脱胎换骨之感。那一篇篇“在黑铁时代发出的黄金般的辩词”,见解之超拔、逻辑之缜密、文字之行云流水,特别是字里行间遮掩不住的激情,令人叹为观止。这些辩词甚至不是用语言文字写就,而是由浩然正气、铮铮铁骨和赤子之心凝炼而成。我尤其百读不厌先生的《后记》,文史兼长才情并茂,真正的大手笔。我因之断定,先生不仅是伟大的律师,还是杰出的散文家。
《中国律师报》夭折了,我的报人梦也破灭了。我想编一本《中国大律师》作一个忘却的纪念。于是多方搜集张先生的生平资料,所得之少令我大失所望。我由此领略了先生的为人低调,也更加认清了整个时代的价值颠倒。老实说,我并不认为入选《中国大律师》者个个堪称“大律师”,也为传主的座次大伤其神,但我义无反顾地认定先生为“中国第一大律师”而置于全书之首,虽然先生十分反感“大律师”这个称谓。江平先生给我写的那篇名序(《律师兴则国家兴》)亦有独钟之情——“象张思之那样半生受屈,一身胆气,不畏权势,只向真理低头的老律师更是我心有灵犀的仰慕者。”可见,“英雄所见略同”。
二
2002年春,《律师文摘》面世,张先生欣然出任学术顾问。或许因为当年主办《中国律师》壮志未酬,或许出于对初生牛犊的奖掖提携,更或许是对言论自由的孜孜以求,先生对《文摘》倾注了巨大的心血和无微不至的关爱。我也得以有更多亲炙高风的机会。
创刊之初,张先生便惠赐一篇“卷首语”——《析万物之理,判天地之美》,而我更偏爱那篇《真正的律师与优秀的律师》,其中大多字句已烂熟于心:
真正的律师,似澄澈见底的潺湲清流,如通体透明的光泽水晶:是真正的人,表里如一,道德崇高,事事处处体现着人格的完善与优美。
真正的律师,必有赤子之心:纯正善良,扶弱济危;
决不勾串赃官,奔走豪门,拉拉扯扯,奴颜婢膝;
决不见利忘义,礼拜赵公元帅,结缘市侩,徇私舞弊;
他自始至终与人民大众走在一起。
真正的律师,实是一团火,从点燃到熄灭,持续放着光,散着热。艺品高超,仗义执言;
爱爱仇仇,义无反顾。
……
作为当代中国的优秀律师,除上面所说的特征之外,似乎还应具有——哲人的智慧;
诗人的激情;
法学家的素养;
政治家的立场:四者统一于科学的使命和职业良心与社会正义之中。目前我们奇缺而又至关重要的是哲人。
这篇“卷首语”后来被收入《中学人文读本》。行文至此,不能不提及一段小插曲。
一天,我在《环球法律评论》上看到许章润教授的《法律之道即生存之道》,论及霍姆斯大法官《法律之道》历百年而不衰,足证思想魅力之永恒。正如霍氏自道:“放宽想象的视野,则影响广大、无远弗届之力量不是金钱,而是抽象理念之律令。”又引康德语:“思想最终要比枪杆子更重要。”我对此文十分激赏,有心摘发,但文中针砭中国律师现状时,以张先生“卷首语”为靶,说了一些不敬之词。左右为难之际,恰巧收到张先生寄来的许文复印件,并附推荐信一封,在对他挚爱一生的律师职业被称为“四害之一”深感“震惊”与“痛心”后,继而说道:“兼容并包,百家争鸣,既为《文摘》编辑之道,似不宜因为对本刊所发文字有微辞而不摘。建议转载,或赏或析,读者自裁。”一下子打消了我的顾虑。张先生之胸怀可见一斑。
先生对办刊物有许多真知灼见:“办刊物最重要的一点,人格要独立,刊物要真诚。”“办好刊物必须做到三点:不依附权势;
不屈从金钱;
突破私情障碍。”“刊物不应局限于服务律师,要有推动社会进步的理想。”先生为《文摘》的每一点滴进步高兴,总是适时勉励有加——“既有业务水平,又有思想水平。既扎扎实实,又有激情。”当然也毫不留情地指出我们的不足——“不能突破私情障碍,会降低刊物水准!”特别是随着《文摘》影响力和发行量的扩大,有单位主动表示赞助,先生及时告诫:“不能有奶便是娘,组织上要独立,谨防掺沙子。”同时又亲自为我们筹集资金。《文摘》在汹涌澎湃的市场大潮中,存活五年而未沾染铜臭气,依然保持清异本色,先生功莫大焉。
思之先生虽然年事已高,但思想之先、知识之新令年轻人自愧弗如。先生推荐的稿件大都是高屋建瓴、引领潮流之作,且广及文史哲政商法诸多领域。说来惭愧,我近年之接触哈维尔、米奇尼克,无不拜先生之赐。记得张先生与邓正来先生第一次晤面后,回到家意犹未尽,修书给我:“前些天刚从崔卫平教授那儿了解到哈维尔,以后又可以跟正来教授请教哈耶克了,岂不是一大乐事!”多么可敬又可爱的老爷子!
《文摘》创刊五年来,先生致信编辑部数十封,大至办刊方针、编辑理念,小至文章标题、标点符号,包罗万象。有些甚至是办案途中写在宾馆信笺上的。至于赠书荐稿更是不计其数。要知道,这些都是年近八旬的老人亲手复印、贴上邮票、投进信筒的呀!先生每天有忙不完的大事,却为一本名不见经传的新刊如此伤神费心,恰似大树包容小草,沧海不弃细流,怎不让我们既感动又不安!
相对于张先生的慷慨,我们的回报却十分吝啬。由于众所周知的潜规则,不但先生惠荐的许多佳作未能发表,就连他本人的大作亦是难见天日。特别当“张思之”三个字已成为敏感符号、众多媒体避之惟恐不及时,我们自己的刊物竟也懦弱无能,融汇着先生勇气和智慧的《为郑恩宠辩护》就是即将付印时,迫于有关方面的压力而撤稿的。作为主编,愧疚之情实在难以言表。
《律师文摘》五周岁了,思之先生又提笔撰文《非为祝贺的庄重纪念》,殷殷期望跃然纸上:
——创造条件,向“月刊”过渡。
——建立自己的作者队伍,培养出新时代的“陈独秀”。
——为有条件的年轻作家设立专栏,我相信,他们中间总会有人比当年为陈独秀一辩的章行严先生高明。
——设“大事记”(全国性的、全局性的)专栏,为学科的理论研究创造条件。
——“辩词”精选,每期至少一篇,不宜缺失,有的可附评析。这是律师的看家本领,得使之有相当的位置,发挥其突出的作用。
……
五年中,《律师文摘》举步维艰,踉跄前行,每有懈怠之意,总感觉先生期许慈爱的目光注视着我,如暗夜中的指路明星,便陡增继续前行的勇气和力量。
我们不能让张思之先生失望!
三
凭张思之先生的资历、声望和人脉,升官发财易如反掌,他却偏偏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信念,选择了一条布满陷阱的坎坷之路,虽九死而不悔。当养尊处优的精英人士沉湎于声色犬马而洋洋自得时,年届八旬的先生却拖着老迈之躯,为异见人士和弱势群体奔走呼号,为人的尊严、自由和权利南征北战!正如文心先生转引的那首诗所言:
每人面前都有无数条路,
崇高的灵魂登上艰难的路,
低下灵魂只能走容易的路;
在中间部位的雾气蒸腾的平地上,
其他的人来来往往。
每人面前都有一条艰难的路和
一条容易的路,
每人都决定自己的灵魂之路。
以先生的禀赋和抱负,生于这样的时代,是先生个人之不幸,却是同一时代人之大幸。先生手无寸铁,却为整整一个时代的法律人乃至知识分子赢得了尊严和体面。如果没有张思之们,这一代法律人将何以堪?将何颜以对后人?
张先生的屡战屡败,不是先生个人的悲哀,而是整个制度的耻辱。所以才有先生的屡败屡战。人们常以政治高压为自己的懦弱寻找遁词,张先生却以一种大历史的胸襟,为这个时代代言,即使失败了,也要让后人知道,这一代人没有在苦难面前沉默,没有在强权面前畏缩!
没有英雄的民族是可悲的,有了英雄而不懂得珍惜的民族则是可耻的。在这个意义上,“官方越是不肯认同,我们民间越是应该给予张先生更崇高的荣誉”(方流芳先生语)。否则,是非标准何在?人间正义何在?
所幸的是,张先生的影响已超越法律界,甚至超越了国界,在他周围,已形成了一个强大的气场,先生八十寿辰庆典即是明证。志同道合的老中青三代人团结在他周围,你不能说中国的民主与法治没有希望。
张先生在《我的辩词与梦想》后记中开篇即引袁枚诗:“黄昏渐喜惊涛停,远远渔歌唱夕阳。”在先生生日庆典上,76岁的茅于轼先生道极高明:“主持正义的人是快乐的,因而是长寿的。”我在此一并借花献佛,馨香祷祝:张先生晚年幸福,长命百岁!
二00七年立春于法大安贫居
时风和日丽,春心萌动
(本文为《律师文摘》2007年第1期“主编札记”。
会员登录关闭
注册会员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