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厚重的辩护词,除了事实与法律外,往往还有深刻的人文关怀,从而引起社会的共鸣,并能说服法官采纳律师的意见。这样的辩护词往往引经据典,一般包括五方面内容:第一、案件的事实与法律、证据分析(是指质证意见和质辩意见,对复杂案件,律师可单独提交“证据质证意见书”,对每个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发表意见,对本方证据作出说明,对对方证据作出反驳,对对方的质证意见予以论辩,相当于固定整个法庭调查);第二、引用类似的案例,以遵循先例,或同案同判。第三、比较法研究,譬如王泽鉴经常对德国、瑞士、英美法的各路观点进行比较。第四、历史法,即用典故加强论证。最出名的有章士钊对周佛海的辩护词,引用唐朝安史之乱的故事,要求国家注意叛将的立功问题,将功赎罪,以治世。台湾法官在写陈水扁国务机要费案的判词中,也引用了造岳阳楼的滕子京故事,指出滕子京也是因滥用钱被贬的。第五、案件的特点。世界上没有两片树叶是相同, 每个案件有其特殊性,这是律师最需要着力的地方。而且是“前无来者,后有跟者”的。如果辩护的好,就是成为别人学习的典范了。
丁金坤:唐律疏议与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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