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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心!五起“帮信罪”典型案例,涉案学生前途尽毁

2024-10-14 14:48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133 views 我要评论痛心!五起“帮信罪”典型案例,涉案学生前途尽毁已关闭评论 字号:

学生犯帮信罪的案例并不少见,这些案例通常涉及学生为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提供帮助,从而触犯法律。以下是一些具体案例,这些案例表明,学生因贪图金钱利益或缺乏防范心理而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的情况时有发生。

因此,加强学生的法律教育和网络安全意识教育显得尤为重要。同时,学校和家长也应加强监管和引导,防止学生陷入帮信罪的陷阱。

案件简介

案例一:内蒙古乌兰察布董某案

案情概述:

董某通过境外聊天软件加入一个组织发送诈骗短信的群组,并根据群主提供的信息向他人发送诈骗短信。为了获取更多佣金,他还组织本地多名中学生参与发送诈骗短信的活动。每次发送完成后,董某等人将操作过程的录屏及支付宝收款码提供给群主,从而获得20-150元不等的佣金。

涉案金额与后果:

董某及其组织的学生们共计获利3779元。最终,董某及其他涉嫌违法的学生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辽宁省朝阳市伊某翔案

案情概述:

伊某翔组织包括刘某奇(某技工学校学生)、曹某坤(某职业学院学生)等人在内的团队,利用QQ明星粉丝群实施诈骗活动。他们谎称开展明星福利活动,以充值返利为诱饵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再以各种理由骗取钱财。此外,伊某翔还组织在校学生帮助诈骗团伙转移涉案赃款。

涉案金额与后果:

该团队共实施9起诈骗案,涉案资金98500元,非法获利40400元;转移涉案赃款23.9万元,非法获利20273元。伊某翔被判处有期徒刑,其余涉案学生被公安机关采取惩戒措施。

案例三:江苏省扬州市庞某云案

案情概述:

庞某云(17岁,江苏省扬州市某高校学生)在明知犯罪嫌疑人利用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提供其持有的银行卡及手机银行APP帮助收款、转账,为诈骗团伙提供人脸验证、支付结算等服务。

涉案金额与后果:

交易金额达67万余元,庞某云从中获利4900元。目前,庞某云等人已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案例四: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未成年学生案

案情概述:

鄂尔多斯市乌审旗7名未成年人(均为在校生)因想通过勤工俭学挣点生活费,被一则在快手APP上发布的“炫富”视频吸引。他们通过私信添加对方QQ好友后,得知只需帮忙拨打电话即可获得高额报酬。于是,这7名学生按照对方的操作拨打电话,帮助诈骗分子给受害人拨打诈骗电话。

涉案金额与后果:

该行为导致群众资金受损。目前,其中2名学生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另外5名学生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五:北京市王某某案

案情概述:

王某某(19岁,北京某职业学院学生)在明知他人可能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等出租给诈骗分子使用。

涉案金额与后果:

王某某出租的银行卡涉电信诈骗犯罪流水共计人民币32.26万元。最终,王某某被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在校学生最常见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主要行为包括:

①非法买卖、出租、出借、假冒他人身份或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卡 、电话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等;

②非法制造、买卖、提供或者使用电话卡批量插入设备,具有改变主叫号码、虚拟拨号、互联网电话违规接入公用电信网络等功能的设备、软件;

③非法出售、提供个人信息,用于注册或出租、出借互联网账号或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转移、隐匿涉案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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