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工(原名:兆晃,男,1929年生,原籍湖南省沅江市,中国共产党党员,北京市共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WTXO119811107308) 八十岁学吹鼓手,君亲见否? 五十岁学法律、八十岁犹执业,我即实例。 二十岁前抗日时期生活在国民党蒋介石先生统治区。父母早逝,辗转沟壑。铭谢日本裕仁皇军炸弹启蒙,流离就学孔道、陶龛学校,湖南五中,国立沅陵中学,中华大学。连年烽火,罕缘课读。向往自由民主,痛恨独裁贪腐。影响终身的是:爱国、流亡、半工半读、“血性”(陶龛校训)教育:诚而愚、讲真话、不扯谎、不信邪。非三民主义青年团团员和中国国民党党员。 半百前生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除解放战争短时期在林彪元帅四野十二兵团部现役和肖劲光大将海军党委机关报——《人民海军》任记者、编辑外,主要当政治运动员。长期(几十年)接受审查为什么没参加过反动党团?是否打入我军核心要害的蒋匪特务?几千年来不说假话可能是要吞苦果甚至牺牲生命为代价的(如秦太史简)。不仅“派曾右”,而且被打成“极右”、“反革命”,开除公职,充军安徽白湖,劳动教养没有期限。文化大革命以“平反右派”更浩劫难逃。万幸“牛棚”生涯被剥夺“宝书台”“早请示”“晚汇报”“忠字舞”“献万岁劳动”等“资格”。从未见法律文书,更无需法律程序,顿悟宪法神圣、法治不可须臾离。追求民主、自由的思想绝无悔改之意。特别感激长时劳体,否则何来至今身板特健?平生决绝左缘,更为草根律师奠定牢靠基础。 五十岁“解放”,中共考验30年,调入时已砸烂的公检法,开始学法律,现买现卖,只争朝夕地做起律师来。首先在淮河流域办案,逐渐引起中央高层和传媒《人民日报》、《中国法制报》等重视,旋被聘为国家水利部、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法律顾问、中国水法研究会研究员,活跃在各大江大河流域。继被选为所在区、市人民代表,1988年在安徽省人大差额当选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这也是律师进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创始。 1989年60周岁,按我国人事制度,为了让出“编位”,自觉 “离职”。憾仅公职十年,当代人们对此是难以理喻的。离休后一无长技,主要做两件事:一研究民间对日索赔。成果除在人大提出议案,出了四部百余万字专辑:《向日索赔》《昔日罪责》《爱日以德》《中日唯和》。纵然日本最高法院可以封杀索赔个案,但是,美国、荷兰议会时传慰安妇议案行动,奉劝日本国会效法德国一揽子解铃。否则中华民族、朝鲜民族、荷兰民族等尽可“消灭”民族主义,奈何大和民族“此‘憾’绵绵无绝期”。 (一) 为律师制度确立和律师错案维权。成果除在人大提出《律师法》议案,去年专赴安徽为李利律师吊销执业证案出庭,为蚌埠李诚等五律师转制退休案和为北京李苏滨律师调档案效力。谋求有助律师新三案的和谐解决。另已出版《中国律师涉案实录》(2001年群众出版社)、《为中国律师抗辩》(2003年民主与建设出版社)。 回忆当年参军,为的民主宪政;于今年迈从律,魂牵民主宪政。集中一句话:只有民主宪政才能救中国。参见《法律大手笔》或网络拙文:《试论中国宪政》。反思平生,死已九千九百九十九次。为了当代文明,作为执业律师,恕我必须模范遵从中国宪法和法律;为了未来文明,作为没有多少“知识”的一“分子”,恕我独立思考,自由驰骋,图偿脑际空虚。 (二) 刑辩,以中国言,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第125条关于法院规范中,有那么不太显眼或醒目的九个字:“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中国没有获得辩护的刑事被告人不是占了绝对多数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催生了中国律师制度的恢复重建。《律师法》以“接受委托”为前提或者法院指定律师担任辩护人。所谓“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生活中不是大抵放“空炮”吗?实际上任何“公权”组织、任何特权“个人”都随时有“侵害”可能。这是“刑辩”高难危险,律师回避唯恐不及的重要原因。律师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中国律师涉案实录》《为中国律师抗辩》中所述多为刑例,即可证实。 我的刑辩生涯,有成功、不成功和前10年离休后的差别,须具体分析案情作出结论。大致地说前十年辩护不成功者少,盖多为一般刑案。 (三) “王工不死,服务不止”。我多次声明为:终身学生型律师。既非专家、教授;又非科班出身。每遇委托,都得象小学生从头学起,没有学历和经历可资应对。不当老学生,成吗? 我非“大”律师。传媒、本书称谓“大律师”,猜想源出国情好“大”。英国、我国特区香港回归前,律师区分大、小、巴、沙,实分工有别,其实小律师并非真小。同届代表已故香港廖瑶珠律师就够我学不尽的。 我非专业律师。20世纪80年代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一个地区仅一个或几个律师,只能“万金油”。案分刑民行政非诉和答询,只好来什么干什么,专业不起来啊。我算刑辩律师,也只是“大体上”。至于“证券”“涉外”“劳动”“婚姻家庭”“金融”等,“术业有专攻”,恕我都得拜师学艺的。 承办刑案,虽然半瓶醋,但时间颇长,近30年。就数量论,特别前10年,低限也不少于150件吧。往事不论是否如烟,然而,记忆大抵模糊了。就结果而言,一辩就灵者实践中决无,辩不成功者亦非仅有。如搭档崔新平律师与我承辩“天津马金有贪污案”,当地法院拒纳律师建言,家属放弃上诉,马亦早死,因而“有罪”了之。 前10年大多案件经尽力申诉而终获无罪。如寿县黄照好过失杀人案、利辛徐怀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阜阳张子彬诈骗案、蚌埠王家起贪污案等。 特别值得提及的是,辽宁王百义、王力成、王志双包庇案,即台安三律师案,历经四年,反反覆覆,中央高层多次过问没有结论。“王工在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吁请新任检察长刘复之尽快纠正这起错案”(《人民日报》1989、4、29),1988年 12月17日,鞍山市检察院向律师宣读了“撤销免予起诉决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大事典》595页)。现王力成律师仍在沈阳执业。在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我还以典型刑案提出江西徐长根、华明火故意杀人集团案。该案终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最后也获纠正(上海《人民警察》 杂志《啊,苍天》1991、9》)。 宿州潘经伦(矿区公安局长)贪污案,几次购买电警棍的帐都算上,搭档牛清敏和我做无罪辩护,然一.二审都判罪,费了大劲才得无罪释放并恢复原级和党籍。作家张成功的小说、电视剧《黑洞》以本案为原型进行创作,曾‘火’一时。 当年周知的湖南彭杰律师“玩忽职守案”,经著名律师王海云、张赞宁辩护,湖南省有权部门讨论彭罪仍成立。当时我在海口某私企当法律总监,不揣冒昧上书两院以武断构罪为彭鸣不平。彭在《青山遮不住》遗文说:“王工律师鉴于我当时的身体和经济处境,专门将我接到海口。白天我们一起工作,夜晚我们散步在临海的椰子树下畅谈人生,切磋法律难题…”(《中国律师涉案实录》270页)。彭杰1996年平反后在杭州《律师与法制》社又一度聚会。他63岁英年去世,使我不胜悲恸。 刑辩不容回避死刑和刑讯问题。 恕我主张中国废除死刑,为同国际接轨,在不远的将来废除。社会治安稳定是不能靠死刑、多杀维系的。这同我少年时熟读《古文观止》欧阳修《瀧冈阡表》有关。 恕我主张废止刑讯,早须废止,真格废止。把治安稳定同潜规则刑讯逼供相联系,是跟精神文明、现代文明相对立的。这同我少年时读司马迁《史记》酷吏列传,特别是“捶楚之下何求不得”有关。 特别赞赏2007年1月1日死刑复核权上收最高法院英明举措。一些地方领导人的微词任它去吧,这该救了多少刀下落地人头啊! 还是以时距较近的本世纪刑辩三例请求指正吧,媳妇纵然再丑也是不容怕见公婆的? (1)上海公安系统朱彤案。上海在陈良宇当政时是容不得说半个不字的,似乎那儿不存在冤假错,件件都是铁案。实际上岂有那回事?上海也同其他地方一样,朱彤案何尝不典型?同是法律人,相煎何太急? (2)北京钱程案。不仅北京,当年钱程是全国文化界市场改革的名人。钱案明显错判,因无委托关系只好置评。 (3)浙江邱新立案。嘉兴市把该毒品案当成真格大案,市公检法在本案中高度“配合”,毫无“制约”,对该“毒案”粗制滥造,公安怎么“侦”,检察就怎么“诉”,法院就怎么判,这怎能为训呢?桂林金力律师事务所黄少宏律师和我都作了实事求是辩。初审与《戒毒法》悖谬,重判邱新立无期徒刑,一股脑儿上推给浙江省高院,现正书面终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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