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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告人李明华非法经营请示一案的批复

2023-06-05 14:38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1,464 views 我要评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告人李明华非法经营请示一案的批复已关闭评论 字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告人李明华非法经营请示一案的批复

[2011]刑他字第21号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10)苏刑二他字第0065号《关于被告人李明华非法经营一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被告人李明华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但多次实施批发业务,而且从非指定烟草专卖部门进货的行为,属于超范围和地域经营的情形,不宜按照非法经营罪处理,应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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