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上诉一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红星新闻记者从参与旁听人士处获悉,30日上午,吴谢宇本人到福州中院当庭听判。
2021年8月26日,吴谢宇弑母案一审公开宣判。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吴谢宇犯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三千元。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吴谢宇悲观厌世,曾产生自杀之念,其父病故后,认为母亲谢某某生活已失去意义,于2015年上半年产生杀害谢某某的念头,并网购作案工具。2015年7月10日17时许,吴谢宇趁谢某某回家换鞋之际,持哑铃杠连续猛击谢某某头面部,致谢某某死亡。后吴谢宇向亲友隐瞒谢某某已被其杀害的真相,虚构谢某某陪同其出国交流学习,以需要生活费、学费、财力证明等理由骗取亲友144万元予以挥霍。为逃避侦查,吴谢宇购买了10余张身份证件,用于隐匿身份。
2021年8月30日,吴谢宇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
2022年4月,吴谢宇案辩护人收到福建高院关于吴谢宇案的中止审理裁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二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裁定该案中止审理。
中止审理一年多之后,2023年5月19日上午9时,吴谢宇弑母案二审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据福建高院发布的消息,二审庭审中,围绕上诉人吴谢宇提出的上诉理由和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法庭组织检辩双方对争议焦点展开法庭调查、法庭辩论。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二审时,吴谢宇作案时是否存在精神障碍是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问题,辩护人多次向法庭申请精神病鉴定。辩护人提到吴谢宇具有精神病家族史,并且提交了专家论证结果,称吴谢宇作案时辨认和控制能力受限,不能正确辨认自己行为在法律上的意义、性质、作用和后果。检方则在庭上表示,吴谢宇是经过预谋后作案,过程逻辑清楚,杀害母亲后,还有意识地去清理现场,这些行为都能说明吴谢宇完全有刑事行为能力,没有做精神病鉴定的必要。
二审旁听人员向红星新闻透露,吴谢宇此前在庭上表现出强烈的求生欲望,表示希望活着来悔罪。
据福建高院5月30日发布的消息,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5月19日公开开庭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吴谢宇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吴谢宇因自己的错误认知产生杀母恶念,作案前精心预谋,准备作案工具,谋划杀人手段以及对作案现场的布置和清理,作案手段极其残忍,作案后伪造谢某某笔迹制造其存活的假象骗取亲友钱款,网购他人身份证件并毁坏随身手机卡以逃避侦查,将骗得的钱款用于挥霍,毫无认罪、悔罪之意。吴谢宇的行为严重挑战法律,违背伦理道德,践踏人类社会正常情感,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综合全案证据,吴谢宇作案时具有完全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吴谢宇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红星新闻实习记者 胡闲鹤 记者 任江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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